超級簽證擴大範疇 「太空人」受惠
發給父母祖父母、十年多次往返的「超級簽證」推出後深受歡迎,移民部正將「超級簽證」擴充至其他類別的旅客,例如商務旅客,一份內部文件透露,未來這類「長年期多次往返的簽證將成為常態」。有經常要往返中加兩地的「太空人」對此大表歡迎,認為一向要維持楓葉卡而頭疼居住時間的日子,可以成為歷史了。
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透過《資訊自由法》取得的一份移民部內部運作指引明確表示∶「移民部鼓勵增加簽髮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指引說,對於經常要往返原居地與加國的旅客們,簽證官員應鼓勵他們申請多次往返簽證,而年期應該與申請人的護照有效期掛恥,最長可以簽發十年期的多次往返簽證。
指引稱,「如果簽證官能確定申請人是誠實、真確的臨時居民(temporary resident),而由不屬於不能入境者,則簽證官應向其簽發可以給的最長期(maximum validity)的多次往返簽證。」
指引並列出合資格領取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的條件∶(1)簽證官已認識申請人(例如透過之前的簽證申請);(2)申請人有往返加國的往跡;(3)正等待永久居民申請審核的年長旅客。
文件又說,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目前已在父母、祖父母探親旅客中實施,現在「應該向其他類別旅客開放,例如商務旅客」。指引進一步透露,移民部正向將「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成為常態」的方向邁進,而假如申請個案的條件符合簽髮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但官員卻只發出單次出入簽證的話,則「簽證官員必須作出合理解釋」。
10年有效簽證非可留加10年
移民部正擴大適用超級簽證十年往返有效簽證原則,至其他性質的簽證上,新政策尤其有利一些楓葉卡即將過期,卻無法累計足夠居住天數的中國「太空人」。
一些擁有楓葉卡,但有可能下次楓葉卡到期後就不想再繼續申請或無法申請的人士為之不少。移民方先生一直希望政府能提供給需要經常來加拿大探望妻兒的太空人方便,至少給一紙長時間的簽證,減少每次申請簽證的麻煩。
方先生見到有周遭的朋友在放棄楓葉卡後,由於每次簽證需要準備材料,中間若有問題還要等待,申請總遇麻煩,所以他盡可能遵守居住天數的要求,不敢放棄楓葉卡。 iask.ca
不過,方先生說,如果移民部能給需要探親的人十年往返有效的簽證,那麽,他確實可以重新考慮,有無需要一定保有手上的楓葉卡,又或者乾脆放棄楓葉卡,改以旅客身分進出。
移民律師李克倫則提醒移民,不要以為有了十年往返有效簽證,一次在加拿大即可待到十年,這是不可能的。
他說,一般人有錯誤觀念,以為十年有效簽證,即愛待多久就多久,但卻不是這麽回事,他說,每次入境到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的面前,仍必須告知每次進入加拿大的原因,以及必須停留時間,例如留學可以獲得停留時間可以長達好幾年,但如果只是一般的旅遊,或者是探親,時間可就沒那麽長,有可能只有幾週。